我所做的,全因「愛」我的孩子

撰文:教育專家校張作芳

記得某星期天,我和家人到公園遊玩,當中所見一件事,值得借此平台和大家分享一下。

還記得那天,我遠處看見一群人在公園內爭吵,其中一位女士的聲音特別嘹亮,這不禁引起我的注意。好奇心驅使下,我走近
他們看過究竟。原來有位小朋友在公園內以雀粟餵飼雀鳥,然後引來了一大群鳥兒在草地上覓食,公園管理員見狀便上前阻止,卻令那位小孩的媽媽感到十分不滿。我聽到那位家長說:「為何不許我在這兒餵飼雀鳥呢?我有餵飼雀鳥的自由啊!」管理員善意地解釋這樣會影響公共衛生。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,連公園裡的一些遊人也加入討論。可能爭拗過於激烈,把小孩子嚇得哭了起來,最後媽媽拋下一句:「只是給小朋友在公園餵一會兒吧了,為甚麼不可以?這樣不行,那樣也不行,太蠻不講理了。」跟着便悻悻然帶孩子離去。

我相信這媽媽的反應是出於愛的表現,或許這位家長不欲看見孩子失望的表情,所以便和管理員理論,試圖讓她的小孩可繼續餵飼雀鳥。這媽媽所做的單從兒子的角度出發,以孩子喜悅為大前提,但卻忽略對其他遊人產生的負面影響。再舉另一例子,有些家長很喜歡讓小朋友站在地鐵的座位上,特別是當車廂駛經可以看到街景的路段時,讓他們可沿途欣賞風景。

從家長的角度來看,讓孩子站在座位上看風景,一方面小朋友高興,另一方面可讓孩子從窗外探索世界,一舉兩得。但家長可有想過,這樣會弄髒座位呢?下一位乘坐該位置的乘客也許會因而弄髒衣服呢!這種一切只從孩子的角度出發,但忽略了別人感受的愛是感性的,是盲目的。長遠來說,對孩子的成長更有負面的影響。中國人以「溺愛」形容過度愛護孩子的父母,「溺愛」結果是怎樣?就是把孩子「淹死」了。

要知道,孩子有很高的模仿能力,而父母更是他們主要模仿的對象。有時聽人說,某某小孩與他的父母很相像,這未必是長相上的相像,而是他的言行舉止很像他的父母。如果父母所做的事全不理會別人的感受,在耳濡目染下,日後小孩子凡事也會
以自我為中心,不為他人著想,結果成為別人眼中的「小霸王」。試問這樣別人又怎喜歡和他做朋友呢?對子女的愛應是理性的,在愛他們的同時,也要及時糾正他們所犯的過失。以上述的事情為例,假如小孩子要求站在地鐵的座位上欣賞風景,家長要如實告訴他們,這會弄污座位,讓他們明白凡事也應顧及別人的感受,教導他們如何在群體中與他人相處。

「父母愛子,無微不至。」人們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條件的,但無條件的愛並不代表無條件地滿足子女的慾望,也要在他們有過失時要即時給予指正。這種對子女的愛須是理性的,「關懷」子女並不只在物質上滿足他們,而是讓他們在身心各方面皆得到健康的發展,培養他們正確的價值觀和明辨是非的能力,使他們做事能顧及別人的感受。同時,成年人也應以身作則,作孩子的楷模。我相信,孩子們在父母理性的愛成長下,將會是一位品格健全的人。